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以学生为中心、成果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专业建设理念,根据《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校发[2023]13号)、《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专业建设持续改进实施意见》(校教发[2021]33号)文件要求,各学院应组织各专业开展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和达成情况分析,有效助力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与要求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主要针对正在执行的培养目标展开调研工作,评价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学校定位且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否具有本专业办学特色,是否对毕业生就业的专业领域、职业特征、职业定位以及应具备的职业能力有清晰合理的描述。
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的对象为学院各专业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调研对象人数或比例必须具有代表性,通过开展针对毕业生本人、毕业生用人单位及行业组织等相关利益方的调研工作,依据跟踪和调查得到的信息对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形成对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的总体判断。
二、评价机构
在学院工作组领导下,由各专业工作组开展关于培养目标的毕业生跟踪反馈及社会评价工作。
三、评价内容与方式
1.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应包括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两部分内容。
(1)内部评价
内部评价的调研对象为校内专家、专业骨干教师和高校同行专家。应召开专业内的关于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专家研讨会,就现行的培养目标是否符合教育部对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规定;是否符合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或本专业认证相关机构以及本专业类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专业人才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经济、技术发展需求;是否符合学校和专业的层次及定位等内容展开调研。
(2)外部评价
外部评价的调研对象为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企业专家等利益相关方。各专业应开展针对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问卷调查工作,针对毕业生的职业发展现状、毕业生是否符合企业对人才需求、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对专业现行的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同时,应召开行业和企业专家研讨会,对现行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国家经济、技术发展需求,是否符合企业对人才需求等内容展开调研。
2.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应以外部评价为主,主要包括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
(1)毕业生跟踪反馈
毕业生跟踪反馈的调查对象主要指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各专业应根据现行的培养目标设计调查问卷,问卷的内容应易于理解与回答,且反馈的信息有助于客观分析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各专业也可以召开校友座谈会,了解和掌握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的职业发展状况。各专业应构建相对稳定可靠的毕业生沟通和联系的渠道,按期按需开展毕业生跟踪反馈的调研工作。
(2)社会评价
社会评价主要指用人单位评价(含行业专家)。各专业应选取有代表性的用人单位,委托相关责任人反馈毕业生工作现状及能力发展现状。各专业也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开展调研工作,并对反馈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各专业应积极与具有代表性的用人单位或者行业组织等保持长期稳定的联系,为本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搭建平台。
四、工作要求
1.各专业工作组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反馈的数据,并对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提交给学院领导小组,学院领导小组对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合理性和达成情况评价进行审核。
2.各专业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意见,进行专业培养目标的修订工作。经修订的培养目标须符合学校定位并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助于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
3.各专业应结合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认真研讨和制定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毕业要求,并对毕业要求进行指标点分解,明确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之间的对应关系,通过毕业要求的达成评价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
五、时间安排
各学院请于3月30日将《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和达成情况分析报告》纸质签字版及电子版报教务处
联系人:李玥 沙河校区立德楼114 联系电话:80187175
教务处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