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生实验守则》已经2019年10月29日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19年11月18日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第一条 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的重要环节,是整个课程教学体系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做实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第二条 实验前,学生须认真完成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牢记相关安全要求,并做好实验预习工作。
第三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指导教师的管理,按照实验规范和安全要求开展实验,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和室内其他设施,不得进入危险实验区域。
第四条 实验中,学生应仔细观察,认真记录数据,不得抄袭他人数据,不得擅自离开或干扰他人实验。对实验数据不真实或抄袭者,实验指导教师有权要求其重做实验或本次实验成绩记零分。
第五条 实验中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谈笑或打闹;不准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实验室严禁吸烟、烹饪、进食,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和开展娱乐活动等非实验性活动;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
第六条 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
(一)进行实验时,学生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卸仪器设备。使用电源的实验必须经实验指导教师检查并同意后才能接通电源,实验结束后按要求切断设备电源。
(二)实验过程中如缺少仪器用具时,应请实验指导教师解决,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别组仪器设备。
(三)学生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仪器、设备的正常损耗而导致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实验指导教师。由于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运用其它仪器、设备而造成损失或事故的责任者应作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具体处理办法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生实验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如遇突发事故,要保持冷静,及时向实验指导教师报告。
(五)实验完成后,须将使用的仪器、设备交还实验指导教师检查、归位并清扫实验现场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七条 实验完成后,学生应按要求提交实验报告,报告应工整、规范。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生实验守则》(校教发〔2011〕6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