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计划、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教育教学改革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各院(系)制定和实施院(系)本、专科生的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各种教学文件,组织实施学校课程建设、教学经验总结和交流,汇集教学信息编印教学工作简报。

三、负责全校教学过程组织与运行管理,负责全校本、专科生的日常教学的组织和调度行政管理及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保证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行,对教学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负责组织全校各课程主讲教师的聘任工作。

五、负责组织教材建设工作,审定教材编写工作。

六、负责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及质量检查工作。

七、提出全校专业结构体系及专业设置调整、改造的意见,提出学校课程群建设规划,组织或协助院(系)制定学科、专业和课程、课群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根据学校制定的统一要求与程序,制定全校教学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制定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检查实验室工作。

九、协助招生就业办公室编制全校本、专科学生招生计划。

十、负责制定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并负责工作量的审核及酬金发放工作,配合人事处和各系配合搞好师资队伍建设配合人事处做好教师任职资格的审定和评聘工作。

十一、负责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鉴定及成果推广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